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诺浩询比(服务)2026-047,招标人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1.2 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1.3釆购代理机构: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37.85万元,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的物业服务等进行采购。
2.2服务时间:一年
2.3服务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公司资信良好,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完整的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任意时间段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39楼13901室(详细地址)购买采购文件或邮箱购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在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39楼13901室(万达文华酒店西侧)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电子邮箱:1006649303@qq.com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39楼139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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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代理机构: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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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39楼139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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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1-5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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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1-8270969 |
2026年07月22日
信息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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