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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等9个单位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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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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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等9个单位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县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对大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等9个单位消防整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等9个单位消防整改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省国丰竞磋(工程)2026-15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4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建设地点

大通县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

30天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9、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6年09月05日至2026年09月11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送至3246265532@qq.com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下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 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6年09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大通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97189070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宁大高速公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71-3930630

邮箱地址:3246265532@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报名费转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收款人: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8002001040024974

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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