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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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3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自行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6-209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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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自行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通过电子邮箱(qhjubo@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6-209
项目名称:3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自行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预算(概)算:小写:¥190,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2.2最高限价(总金额):小写:¥190,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2.3服务内容:3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自行检测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2.4服务期限: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主)
2.5服务周期:本次服务周期拟定为三年服务期、一年一签合同的履约管理模式,实行年度考核、逐年续签机制。每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履约管理要求,从服务质量、数据准确性、工作完成时效、台账规范程度、日常履约表现、上级核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履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续签年度服务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即时终止合作。
2.6服务地点:乐都区洪水镇、高庙镇、雨润镇垃圾填埋场,共3个垃圾填埋场。
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包括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6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无欠税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3.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9其他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上注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8800244)。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图纸除外)一概不予接受。
6.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7.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8.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下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及邮寄形式响应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1.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北门路朝阳公园内
联系人:晁老师
联系电话:15650937089
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00244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信息来源:青海项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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