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投标邀请
青海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玛多县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玛多县公安局智能感知前端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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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华茂竞磋(货物)2026-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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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玛多县公安局智能感知前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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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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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额度 |
4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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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4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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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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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本项目拟在3个寺庙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20个关键点位部署监控设备,包括15台像素400万球机(双目)、15台像素400万枪机、5套卡口相机,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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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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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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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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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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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售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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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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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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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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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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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名称:玛多县公安局 地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5-834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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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7661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府公寓1号楼8A层10835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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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冷湖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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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青海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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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6305 0138 36060000 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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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公告发布网站:《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平台)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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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玛多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4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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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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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华茂竞磋(货物)2026-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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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玛多县公安局智能感知前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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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人 |
玛多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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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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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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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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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预算额度 |
4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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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最高限价 |
4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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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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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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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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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小写: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冷湖路支行 银行账号:6305 0138 36060000 0195 缴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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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是指供应商利用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系统(模块)出具的,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手册可从“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查阅下载,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95763。政采云平台不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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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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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政采云平台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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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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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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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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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方式 |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补正,视同默认原文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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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招标人 收取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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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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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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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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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无 |
信息来源: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