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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提供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响应人是法人的,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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