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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附“信用中国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
投标资格;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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