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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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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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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比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已由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询比公告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2.1 项目地点:西宁市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及项目采购需求。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4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截图)

3.2财务要求:

(1)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询比公告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03室(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9开标大厅(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971-820931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贾雪滢、李琛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327712

2026年09月20日


信息来源:青海项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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