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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对外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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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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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对外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凌星询比(服务)2026-019

1.询比招标条件

本询比招标项目青海省中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对外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青海省中医院。项目已具备询比招标条件,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青海省中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对外招标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比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青海省中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对外招标项目

2.2询比招标内容:青海省中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

2.3服务地点:投标人固定的合法的维修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地址,原则上应在西宁市主城区或交通便利区域)。

2.4服务范围及周期:涵盖青海省中医院所有公务车辆,服务期限为一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投标前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3.4本次询比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备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维修车型类别。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

3.7若投标人属于省级或西宁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请于20260213日至2026021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qhlxglgs@163.com)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22609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中医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9852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3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3号楼1单元21023

邮编:810010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971-8211766/17697217582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路支行

账号:1016201000209333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213

 

信息来源:青海项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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