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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物成分监测项目采样运输及检测询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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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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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物成分监测项目采样运输及检测询比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QHGX202601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采购资金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服务内容:2026年青海省食物成分监测项目为成品菜肴及特色食物成分监测,需开展45种本地成品菜肴采样、运输其中30种样品营养成分检测;

2.3服务时间:一年;

2.4采购预算控制: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承检实验室的使用的设施设备应能满足项目检测需要,并检定合格(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和检定证书复印件)承检实验室按照要求配备了满足承检要求的具有技术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能够独立完成抽样或配合委托方采样,并能解决采样及运输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7>在承担检测任务期间,配合甲方根据监管需要进行的现场考评、实验室能力验证或其他考评管理方式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2026年中国食物成分监测技术方案》中指定的食品细类检验项目(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检验能力确认表)。

7对承检任务能够做到全覆盖,可独立完成检测工作,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2日至2026052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或将上述材料发至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8143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新城南路81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971-8808715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827086

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20260521

 

 信息来源:青海项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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