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提供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