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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凯利豪家园2号楼1单元406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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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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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执行人曹立辉与被执行人焦永刚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房屋第二次拍卖公告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5日10时至2025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凯利豪家园2号楼1单元406室的房产1套,住宅用房,钢混结构,约2013年12月竣工,权利人为焦永刚,建筑面积为97.13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证记载面积为17620.60平方米;拍卖标的室内装修情况为:入户门安装防盗门;室内窗户为中空窗;客厅、餐厅、卧室;地面铺满地板砖,墙面、顶棚乳胶漆刷白,客厅设有电视背景墙;厨房、卫生间;地面铺满地板砖、墙面满贴瓷砖,顶棚做铝扣板吊顶,厨房设有整体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安装整体洗面盆,坐便器、电热水器等设施。

起拍价:441000元,每平方米4540.31元,保证金:25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二、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被执行人焦永刚所有。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竞买成功后法院仅可完成该房屋的实体交付,房屋登记手续的办理需在初始房产证办理完毕后法院才可协助竞买人办理过户登记。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2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分行营业部,账号:62284019470638966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竞买人需自行承担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青海恒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书。估价报告书编号:青恒估字[2024]SS第11-99号

 

     咨询电话:0979-8442267。联系人:芦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979-8442266

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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