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5日10时至2026年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法院拍卖的不动产应当遵循不动产所在地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人应当事前确定是否具有浙江省杭州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限购政策。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拍卖标的: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百合公寓2单元701室,建筑面积为:123.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杭房他字第09395640号。共同共有,所在建筑物共14层,拍卖对象位于第7层。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权期限:2005年2月2日至2075年2月1日,拍卖对象南北通透、房型较为合理,通风采光较好。建筑物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无裂缝、沉降、漏水等质量缺陷。三室两厅一厨两卫(未改装的情况下),外墙进行涂料粉刷,水、电、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外观良好可正常使用。拍卖对象所在区域以住宅区为主,周围空气质量好,地下及饮用水均无污染,周围无较大噪声污染,也无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周围建筑物规划整齐,视野开阔,且无其他视觉影响,自然环境较好。(具体户型及装修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
起拍价:2390282.28元,保证金:4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31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2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你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2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账号:6228401947076336864,开户行联行号:10385101000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请有意向拍卖的客户且资金有缺口的提前前往青海银行进行相关按揭贷款的审核。联系人:张志杰,联系电话:13997179269。有银行工作人员向竞买人提供咨询、业务办理、资料收集、后续贷款等“一站式”服务。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71-4561058 王法官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71-4561056李老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海银行咨询电话:张志杰:13997179269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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