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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5号32号楼1单元1104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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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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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52810时至2026年529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item.taobao.com)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名义开展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5号32号楼1单元1104室住宅,建筑面积158.40㎡,户型为4室2厅2卫,精装修,位于10层(总层数36层),2020年竣工。详情请关注房屋尽职调查表。

评估价:1803542元,起拍价:1298550.40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未开设淘宝账户的竞买人,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委托手续须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完毕;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视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

4.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买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人说明

符合优先购买权条件者,须于2026年522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或者法院构联系。

四、咨询及看样安排

咨询及看样时间:2026年512日至2026年525(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联系拍卖辅助机构,由其统一安排实地看样。

五、拍卖方式

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与起拍价一致。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若有竞买人出价,拍卖自动延时5分钟,该规则循环适用。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确认标的实物现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不包含在拍卖范围之内。

3.该该房产在招商银行西宁分行设有抵押,成交后办理交房、腾退、过户等时间较长,介意者慎拍。

八、权属登记及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办理,交易税费按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物业、水、电、暖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权属异议反馈

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须于2026年5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保证金及余款缴纳

1.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金额作为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2. 竞得者需在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账号:6228 4019 4708 2480 565)。

十一、支付限额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及成交价金额较大。竞买人需提前确认支付宝及绑定银行的支付限额,避免因当日限额无法支付。各大银行充值及支付限额可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成交确认

依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司法拍卖平台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青海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电话:刘女士139 9707 01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972-8623113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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