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变卖)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18日10时至2026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pp/sf.taobao.com),户名: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共和县恰卜恰镇工业园区00013号的产权证号为青(2020)共和县不动产权第0002394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具体情况请向有关部门或本院咨询)。 起拍价:17054500元,保证金:852730元,增价幅度:8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8月3日10时起至变卖结束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可以自行前往或联系0972-5955153看样。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竞价周期结束即本次变卖结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报名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加高者得,竞价周期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价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往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互助支行,账号:62284019470634285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htp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972-5955153 法院监督电话:0972-595500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毛斯南路9号。 网址:http://www.hd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日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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