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向阳路2号翰林华府小区1号楼1263不动产的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4日10时至2026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位于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向阳路2号翰林华府小区,其四至为:北临住宅小区、东临向阳路、西南临钻石新城小区。附近有海发农贸批发市场、花儿步行街等,区域内规划布局整齐,附近商业较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较完善,城市供电、供水、排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完善,路网密集适中,交通便利,居民出行方便,本次拍卖建筑物外墙贴保温层刷涂料,电子单元对讲门,两部电梯,三室两厅两卫,整体毛坯无装修。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法院不对标的物质量做承诺,且该标的物房屋室内未进入、毛坯。需竞买人实地勘察,如竞买人未到达实地勘察,则视为接受标的物所有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2、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943048元,起拍价:943048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可以充抵价款。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8月20日10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县支行,账号:62284019470852137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71-273516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725279425 陈法官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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