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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关于陕A535N1宝马牌车辆(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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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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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陕A535N1宝马牌车辆的公告(第六次拍卖)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19日10时至2026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2600——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陕A535N1宝马牌车辆,车辆所有人:雷**,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宝马WBASN210,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WBASN2106CDY21506,发动机号:14128143N55B30A,行驶里程:75857KM,注册日期:2012年06月28日;燃油种类:汽油;核载人数:5人。

 

 起拍价:39879.33元,保证金:7900元,加价幅度:79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1月04日起至2026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及车辆瑕疵: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该车辆仪表盘显示行驶里程为75857KM。

(3)车辆概况:该车购置时间较早,因长时间停放蓄电池电量低不能正常启动车辆,维修保养不到位,车身有正常剐蹭伤痕,光泽度一般等情况,摘自尚隆评报字(2025)第118号 评估报告。

(4)该车辆停放至西宁市大通长宁停车场院内,停车费不详,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停车场登记的为准。

(5)该车辆违章记录不详,若存在违章记录,违章记录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1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

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1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十二、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支行,开户账号:  6228401947097850869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71-4561164     秦法官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9899723817  尹老师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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