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厘清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政办〔2024〕24号)、《青海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青政办〔2022〕1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与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qhszjtztbjg@163.com。
2.通信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719室,邮编:810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
附件: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