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厅党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串通投标等违法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现将查处的2起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虚假骗标案
(一)基本情况
化隆县排水防涝建设工程施工标段九,于2024年12月26日开标,中标单位为青海昱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18.49万元,该公司投标文件篡改所附“海南州贵南县塔秀乡和谐路东段、达龙路北段道路建设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为李某某。经核查,海南州贵南县塔秀乡和谐路东段、达龙路北段道路建设项目实际负责人为马某某,青海昱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提供项目经理虚假业绩骗取中标。
(二)查处过程
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经对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经调查问询,青海昱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投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认定青海昱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化隆县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上述涉事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之规定。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青海昱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累计处58720.7元罚款。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的串通投标案
(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7日,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河南县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尖克村、兰龙村)招投标活动异常,同标段青海宏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机器码雷同。
(二)查处过程
黄南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经对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经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标串标分析平台监测,青海宏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投标时标书上传机器码雷同。经调查问询,上述2家企业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上述2家企业在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上述涉事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之规定。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青海宏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青海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分别累计处27883.28元罚款。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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